9月16日,瑞安市交警大队塘下中队民警查扣了一辆私自改装电动车。该电动车私自加装了燃油发电设备。
当天下午17时25分,交警塘下中队在塘下大路新都大酒店前设卡查看时,一辆二轮电动车在行进中宣布“突突突”的动静。民警随即将该车拦停、查看,发现该车尾箱里设备了一部燃油发电机,尾箱右边是一台发电机,左面是一个小油箱,一根黑色的电线连接着电动车的电瓶。
电动车驾驶人刘某奉告民警,这辆车是向朋友借的,朋友说,这辆电动车能够“无限续航”,假如车没电了,能够按下车前面一个绿色的按钮,后边的发电机开端发电,就能够一边开车一边能够给电瓶充电。
民警当即奉告刘某私自加装燃油发电设备属违反法令规定的行为,改动车辆电压、线路及添加车身分量,会形成车辆安全危险危险。随后,民警依法暂扣了该辆电动车,并责令刘某于15日内带着车辆相关材料到中队承受进一步处理。
交警提示车主:改装车辆线路、电压、电机、调速等相关装备,加装发电机等不合法改装,会使车辆安全功能变差,车辆质量和安全很难确保,一旦上路会给路途交互与通行带来严峻的安全危险危险。切勿为了一时便利而置法令和法规和本身安危于不管。